機場示威兩男否認非法集結 便衣警稱前往解救被挾持的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1/12 14:13

最後更新: 2021/01/12 14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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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高穎康(右)。(林欣樂攝)

香港國際機場於2019年8月發生反修例示威,其中4名男子涉於機場示威期間襲擊1名警務人員,引致警務人員一度拔槍示警。涉案其中2名男子昨否認非法集結罪,案件今(12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。便衣警員供稱,他當晚收到指示有1人在機場內被示威者圍困,他的任務是去「解救被挾持的人」,及至救護車開始離開時,有人投擲硬物及拍打「便裝車」車身。

涉案被告高穎康(25歲;廚師)及麥幸雄(24歲;清潔工)。涉案第3被告高穎康及第4被告麥幸雄否認於2019年8月13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8層離境大堂2號區內參與非法集結。

案件今續審,控方播放的現場新聞片段顯示,當晚有人在1號客運大樓外的暢航路上堆起行李車等物品,阻礙警察運輸巴士及警員駕駛的私家車前進,有人向車輛投擲雜物,另有人用鐳射筆射向車上警員,一人曾將長鐵欄放在車底,並稍為撬起車身。

駕駛該私家車的警員曹震威供稱,當時感覺到車身有輕微搖晃。當辯方律師問及,是否未能認出任何一個襲擊其車輛的人,曹表示同意。曹又指,現場過百人中,並非大部分人身穿黑色衣物,但當中很多人有配戴口罩。

警員李志榮。(林欣樂攝)

案發當晚駕駛另一輛私家車的便衣警員李志榮供稱,他當晚收到指示,指有1人在機場內被示威者圍困,其任務是去「解救被挾持的人」,他於當晚10時半駕車離開機場警署,並於15分鐘後到達案發地點,他知道另有高級警員先入內談判,嘗試解決事件。

李續供稱,約於晚上11時在暢運路,有記者圍著救護車拍攝,他相信前面的救護車已接走傷者,救護車後則有1輛警察運輸巴士及4輛「便裝車」緊隨前行,包括李所駕駛的「便裝車」在內。

李稱救護車開車後,隨後的車隊前進速度緩慢,有示威者看見車上警員身穿警察背心,有人上前投擲硬物、拍打「便裝車」車身以及以鐳射筆照射,其中一輛車玻璃窗爆裂。

李又指,有人用欄杆卡在車底,亦有人主動移開行李車及障礙物,過程逾5分鐘,警員通知上級支援,及後轉往右邊小路,並停下檢查損毀情況,發現車身多處凹陷。

第4被告的代表律師讀出李部分的書面供詞,李寫道「(當時)大量暴徒戴上面罩及頭盔。由於被鐳射筆照射,所以未能辨認暴徒的外貌及衣著」,李確認內容。審訊明(13日)續,兩名被告續准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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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